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相关要求,大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昭通市兴安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大关县曹家沟砂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以下简称“修编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评审通过的“修编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修编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关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股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地址:大关县翠华镇北门街41号
联系电话:0870-3040178。
附件: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doc
2 专家组长意见及专家组名单.pdf
大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4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