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0月9日,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大关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问题8项,大关县发改局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要求,强化措施安排专人进行整改,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程序方面存在问题
1.施工许可证办理晚于开工时间。大关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1#平房仓于2018年10月28日开工,2020年6月9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期、三期项目于2021年1月15日开工建设,2021年8月25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整改情况:发改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项目开工前,安排专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绝不开工建设。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二、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2.项目资金未到位933.76万元。大关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3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723万元;截至2023年8月31日,实际到位1698.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48.84万元;该项目完成投资2632.60万元,县级配套未到位资金933.76万元。
整改情况:建设资金已全部筹措到位,项目工程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结算资料不实,虚列投资完成额1396.03元,其中多计应付工程款1396.03元。大关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反应完成投资26335860.8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4497284.55元、待摊投资1838576.29元。经抽查,县发改局提供的(二期、三期)结算资料中存在部分结算资料不实,导致该项目多计应付工程款1396.03元。
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情况,在支付工程款项时已扣除多计的工程款1396.03元,并已调整财务决算。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4.未按合同约定方式多支付监理费用8497.71元。
(1)2018年11月25日,大关县粮食局与云南元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约定监理费为投资总额的1.4%。2019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7日期间合计支付云南元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91000元。经审计,一期工程项目完成投资5894216.87元,根据合同约定实际应付监理费82519.04元,截至2023年8月31日,多支付云南元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8480.96元;
(2)2020年12月24日,县发改局与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约定监理费为审计报告总投资*1.2%。2021年2月7日至2022年7月28日期间合计支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监理费222,036.81元。二期、三期及附属工程项目完成投资18501671.65元,根据合同约定实际应付监理费222020.06元,截至2023年8月31日,多支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监理费16.75元。
整改情况:根据合同要求及审计结果,云南元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退回多支付监理费8480.96元,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已退回监理费16.75元,并已调整财务决算。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三、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大关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及附属工程均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栏明确需按照中标金额的5%一10%提交履约保证金,原大关县粮食局、大关县发改局在中标单位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与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将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相应条款直接删除。
整改情况:发改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合同管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事项,按照招标要求签订施工合同,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6.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未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2018年10月28日,大关县粮食局与云南毅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大关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1#平房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款需扣留5%的保修金。
整改情况:发改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和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措施,增加违约成本,从而促使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同时强化监管力度,对未按照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的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制止,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起到震慑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四、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7.未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进度款,涉及金额6500000元。大关县发改局与云南毅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大关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1#平房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为6483536.53元,“《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有如下规定: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经甲乙双方协定工程款按“30:20:20:25:5”的比例拨付,即:合同签订后开工前拨30%的备料款,基础完工拨20%、主体完工拨20%、竣工验收后拨25%、保修金5%(一年后)五个阶段拨付工程款。”大关县发改局向云南毅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大关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1#平房仓工程的进度款为:第一次支付100万元,第二次支付260万元,第三次支付90万元,第四次支付100万元,第五次支付100万元。
整改情况:发改局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8.项目存档资料管理较差,存在时间逻辑冲突。
2018年10月26日,云南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向云南毅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大关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1#平房仓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2018年10月29日,原大关县粮食局与云南毅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大关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1#平房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大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关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进行情况报告》反映项目开工日期为2018年10月28日;云南元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所著《监理资料》和《大关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1#平房仓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反映项目开工日期为2018年10月25日,同时项目的开工令已经遗失。
整改情况:发改局在下一步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明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等要求,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档案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参与人员的档案意识教育,使其了解档案的重要性,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滇公网安备 530624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