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审计局 公告时间: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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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关县审计局关于县本级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2
大关县审计局关于县本级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大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8月7日,对大关县本级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基本情况。
1.2023年大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78218万元(其中本级收入43492万元),支出总计378218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636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799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1783万元), 支出总计7799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658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31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21万元),支出总计231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3096万元,支出6366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94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9171万元。
2.大关县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2582.49万元,当年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768.41万元,占比为29.75%;大关县2023年土地出让收入7088.15万元,当年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1582.09万元,占比为22.32%。
3.上级安排的国防建设资金县财政已及时足额拨付,大关县2021—2023年国防建设资金已保障到位。
4.截至2024年4月30日,大关县已全额收到2023年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58000万元,涉及专项债券项目2个,累计已完成支出51532.81万元,余6467.19万元结存在项目实施单位,2个专项债券项目均正在建设中。
5.截至2024年4月30日,大关县财政暂付性款项余额为1045.7万元,当年消化暂付性款项1008.1万元。
6.2023年,上级下达大关县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补助资金4314.6万元,大关县计划完成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任务2397户,实际完成竣工验收2409户,应兑付已兑付补助资金4215.81万元,结余资金98.79万元在县财政;上级下达大关县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省级补助资金561.4万元,截止2024年4月,大关县财政局已拨付资金551.4万元,余10万元质保金未拨付。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大关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聚焦收入统筹、多方挖潜增收,地方级收入取得了较大突破,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同时,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预算管理制度,重视对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的控制,国防建设资金足额保障到位,有效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但审计也发现,大关县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指标下达、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应予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根据财力安排预算,导致库款不足。
2023年,大关县总收入为456443万元,共下达预算指标金额525519.21万元,已支付424193.06万元,剩余101326.15万元未支付。
(二)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安排下达,涉及指标金额22762.56万元。
2021年,大关县收到可分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指标金额311250.95万元,已下达288488.39万元,未下达22762.56万元。
(三)应拨未拨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730.53万元。
2023年7月,大关县财政局下达大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指标金额1010万元,截至2024年8月,已拨付资金279.47万元,未拨付730.53万元。
(四)应收未收财政存量资金359.48万元。
2023年,大关县财政局用本级财力安排大关县自然资源局4个上年结转土地运营成本项目,涉及资金359.4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4个上年结转项目仍未形成支出,资金359.48万元未作为存量资金收回同级财政。
(五)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涉及资金364.92万元。
2023年大关县财政局共清理收回县直部门和乡镇财政存量资金1591.89万元,截止审计时止,已统筹安排使用1226.97万元,未使用364.92万元。
(六)大关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隐匿“三公经费”11.92万元。
2023年大关县农业农村局、大关县民政局从办公费、电费、培训费中列支“三公经费”共计11.92万元。
(七)原大关县乡村振兴局未经审批租用办公用房。
2023年3月1日原大关县乡村振兴局(已划入大关县农业农村局)租用了年租金为14万元租赁期5年的办公用房约553平方米,未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
(八)大关县农业农村局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万元。
2023年大关县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2.02万元,实际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6万元,超预算列支4.34万元。
(九)超时下达直达资金6182.85万元。
2023年,大关县超30天分解下达上级直达资金9笔6182.85万元。
(十)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专项债券资金项目产生的利息收入37.37万元未缴入国库。
(十一)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挪用大关县新型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9.5万元。
(十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2020年以来,审计发现暂付性款项方面问题6个,截止审计时止,涉及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的3个问题未完全整改,金额1045.7万元。
(十三)暂付性款项存量消化不到位。
2012年7月,大关县吉利镇人民政府从县财政借款150万元用于集镇改造缺口资金,承诺该借用资金计划用新区土地出让收益金偿还。截止2024年4月28日,该借款未收回。
(十四)多支付施工方抗震改造资金2.78万元。
2024年,大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高桥镇人民政府提供的“2023年农房抗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付花名册”多支付施工方唐某顺资金2.78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高桥镇人民政府已从唐某顺处收回多拨付资金2.78万元并存入大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账户。
(十五)高桥镇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不精准,兑付不符合条件对象农房改造费用1.8万元。
经审计核实,高桥镇2023年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兑付花名册中甘河村石门坎农户杨某文户不满足抗震改造补助对象条件,该户已领取补助资金1.8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高桥镇人民政府已从杨某文处收回违规拨付资金1.8万元并存入大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账户。
(十六)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涉及金额222.05万元。
截止2024年5月18日,大关县2023年度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2024年2月1日前已完成验收工作),有133户未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涉及金额222.05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2024年6月27日大关县财政局已拨付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222.05万元。
(十七)未建立和落实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
大关县未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名册管理制度,未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也未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13名乡村建设带头工匠未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审计指出问题后,2024年6月14日,大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出台了《大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名册管理制度》,并已将13名乡村建设带头工匠未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大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根据财力安排预算,导致库款不足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安排下达,涉及指标金额22762.56万元的问题,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将指标抓紧落实到具体单位;对应拨未拨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730.52万元的问题,要求对经验收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应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对不能兑付的资金,按规定处理;对应收未收财政存量资金359.48万元的问题,要求作为存量资金收回;对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涉及资金364.92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安排使用上述资金,并建立完善存量资金管理制度;对大关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隐匿“三公经费”11.92万元的问题,要求督促各部门、单位对通过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进行清理、分析形成原因、完善工作机制,并要求各部门、单位在今后工作中据实列支三公经费,如实反映会计信息;对原大关县乡村振兴局未经审批租用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督促大关县农业农村局完善办公用房租赁审批手续后,将租赁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对大关县农业农村局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万元的问题,要求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超时下达直达资金6182.85万元的问题,要求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对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专项债券资金项目产生的利息收入37.37万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要求督促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将上述利息收入缴入国库,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门用于专项债券本息偿付;对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挪用大关县新型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9.5万元的问题,要求督促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及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将挪用资金归还原渠道,确保债券资金专款专用;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制定分年度消化方案,综合运用法律诉讼、处置闲置资产、扣减财政补助资金等合法合规方式清理财政暂付性款项;对暂付性款项存量消化不到位的问题,要求综合运用处置闲置资产、扣减财政补助资金等合法合规方式清理该笔财政暂付性款项;对多支付施工方抗震改造资金2.78万元,要求督促大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上述资金上交县财政,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对高桥镇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不精准,兑付不符合条件对象农房改造费用1.8万元的问题,要求督促大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上述资金上交县财政,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对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涉及金额222.05万元的问题,鉴于审计期间已整改,本次审计不作处理;对未建立和落实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的问题,鉴于审计期间已整改,本次审计不作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大关县审计局建议: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运用零基预算、绩效管理等方法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压减非刚性非必需非重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同时强化财税部门联动、加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全力提升库款保障能力。二是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压实归口股室责任,督促项目实施部门做好项目前期规划,疏通指标下达的堵塞点,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下达资金指标。三是深度盘活存量资金,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部门和单位的结余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做到应收尽收。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凡属于规定应上缴资金的,要求及时清理上缴国库,将盘活沉淀资金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消化暂付性款项,根据国库暂付款台账,按照“分类处理、逐步消化、标本兼治”原则,制定分年度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方案,明确年度消化任务、消化方式及资金来源,多措并举,分类逐步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坚决清理存量。五是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推动构建常态长效的财会监督体系,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围绕财经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加大通报和处理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关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2024年11月22日提供的整改资料,整改情况如下:针对未根据财力安排预算,导致库款不足的问题,属于持续整改问题,正在整改;针对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安排下达,涉及指标金额22762.56万元的问题,属于持续整改问题,正在整改;针对应拨未拨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730.52万元的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正在整改;针对应收未收财政存量资金359.48万元的问题,2024年11月15日已将资金359.48万元作为存量资金收回,完成整改;针对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涉及资金364.92万元的问题,计划将上年结转未使用的存量资金在2024年年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正在整改;针对大关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隐匿“三公经费”11.92万元的问题,正在完善工作机制,正在整改;针对原大关县乡村振兴局未经审批租用办公用房的问题,正在对接大关县农业农村局完善办公用房租赁审批手续,正在整改;针对大关县农业农村局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万元的问题,大关县农业农村局梳理将租车加油及公车加油分开,租车加油费列入“其他交通费”,完成整改;针对超时下达直达资金6182.85万元的问题,属于持续整改问题,正在整改;针对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专项债券资金项目产生的利息收入37.37万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将利息收入37.37万元缴入国库,完成整改;针对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挪用大关县新型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9.5万元的问题,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将资金9.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完成整改;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已制定分年度消化方案,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正在整改;针对暂付性款项存量消化不到位的问题,已采取发函催收、电话沟通等方式督促借款单位及时归还借款,正在整改;针对多支付施工方抗震改造资金2.78万元,大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追回资金2.78万元并上交县财政,完成整改;针对高桥镇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不精准,兑付不符合条件对象农房改造费用1.8万元的问题,大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追回资金1.8万元并上交县财政,完成整改;针对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涉及金额222.05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成;针对未建立和落实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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