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现将《云南省大关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3年修订稿)听证会报告》予以公布,并在即日起送达各位听证代表。听证报告将作为云南省大关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和审批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附件:1.云南省大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3年修订稿)听证会报告
2.大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3年修订).doc
云南省大关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1
云南省大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2023年修订稿)听证会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巩固完善烟草专卖制度,合理配置卷烟市场资源,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提升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保持卷烟零售户数量合理稳定,大关县烟草专卖局起草了《云南省大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3年修订稿)》走访调研卷烟零售户、中小学、幼儿园周围零售户、消费者,并作了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为了在行政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大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省、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大关县烟草专卖局于2023年5月30日在大关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六楼会议室举行了《云南省大关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3年修订稿)》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3年5月5日,大关县烟草专卖局在大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云南省大关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3年修订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的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2023年5月22日,大关县烟草专卖局确定了听证主持人,明确了专卖局副局长作为决策发言人和大关县司法局1名同志作为听证监察人;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22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代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县教体局代表、新闻中心记者、卷烟零售客户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指定了1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记录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2023年5月23日,大关县烟草专卖局在发布第1号公告的网站发布了《云南省大关县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并将《规定(修订)》等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5月30日,听证会在大关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六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大关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局长宋明健主持,大关县烟草专卖局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代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县教体局代表、新闻中心记者、卷烟零售客户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到会,听证代表到会20名(符合规定人数);并特别邀请了大关县新闻中心记者参加听证会并做新闻报导。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
(三)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四)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决策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
(五)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六)决策发言人答辩;
(七)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八)主持人作总结;
(九)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十)听证监察人出具监察意见书。
三、听证代表意见建议情况
到会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作了发言,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定(2023年修订稿)》的内容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归纳如下:
(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的距离出现重合的情况下,以较重的规定作为标准,即以中小学校周边100米作为参照标准。
(二)听证代表均对此次合理布局规定的程序表示认同,认为程序合法、符合规定。
(三)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大关县县政府所在县城街、道、路、巷零售户间隔距离合理化布局不低于50米,需增加至80米。
(四)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大关县其他乡镇政府所在主要街道及乡镇集贸市场区域零售户间间隔距离不低于50米。
四、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大关县烟草专卖局应当尽可能充分尊重和采纳听证代表的意见。云南省大关县烟草专卖局在今后的受理和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并积极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服务工作。
滇公网安备 530624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