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大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
为深入挖掘全县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升级版”,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预通知)要求,结合大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大关县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大关县位于乌蒙山区昭通市腹心地带,是出川入滇的咽喉要道,也是云南南北大通道的重要交通枢纽,是“南丝绸之路”之要冲。全县险关重叠,关镇坚固,“大关”因此而得名。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立体气候明显,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丰富,素有“中国瀑布之乡”,“中国筇竹之乡”的盛名。全县国土面积1721平方公里,辖8镇1乡,84个村(社区),有苗、彝、回等21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9.1万人。2019年,全县生产总值38.07亿元、增长9.2%,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1.25亿元,城镇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032元和10017元。
(二)项目建设成效明显
自2017年11月被确定为第四批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区)以来,大关县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昭通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大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项目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电商物流分拨中心1个,乡、村级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站点52个,包括新建镇级服务站9个,新建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43个,新建乡村新型商业中心1个(寿山镇),服务站乡镇覆盖率10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42个,非贫困村1个,贫困村覆盖率51.2%。开展电商培训28期,培训3437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03人。全县电商企业22家,新增16家;电商网店80家,新增60家。根据大关闻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数据显示:2019年1—12月,大关县网络零售额实现717万元,同比增长36.97%;农产品网络零售额45万元,同比增长291.16%。
二、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培育市场主体,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围绕乡村振兴,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品牌、标准、品控、培训、物流、金融等电商配套服务,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势,通过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物流仓储和配送服务中心,突破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操作和物流配送等制约瓶颈,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扩大农村消费,推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使农民能够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网上购物环境,做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为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政府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统筹协调、加强监管和引导,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模式,不断扩大示范效应。
(二)助力扶贫,巩固提升。持续巩固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水平,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利用电子商务拓宽农畜牧产品销售渠道,克服疫情影响,巩固脱贫成效。
(三)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充分尊重乡土文化特点和农产品生产流通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分区分级分类施策,推广应用流通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挖掘产业优势,突出产品特色。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贴近实际,大胆开拓创新。
(四)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1.通过资金、政策奖励机制激励全县电商行业市场开拓,对接更多行业市场,促进本地经济发展以及更多传统商家转型电商,不断完善(1+2+N)的电商扶贫机制,带动更多农户增收脱贫。
2.制定电商金融支持(信贷)政策,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站点服务于全县传统企业转型电商企业及电商创业青年信贷全覆盖,实现“让农村创业更简单”。
3.实现电商脱贫取得新突破,推动电子商务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为全县电商脱贫、数字乡村搭建强有力的基础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果。
4.强化农产品上行力度。以全县农产品走出去销网全国为目标,实现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40%以上。
5.搭建内外结合的销售模式。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打造农产品内销(乡村→县城社区)、外销(县城→全国各地)两个销售渠道,鼓励创业者围绕两个销售渠道创办各类服务业。
(二)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1.进一步升级完善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功能,实现多种物流设施和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同时具有一定规模和多种服务功能的物流企业的集结点。
2.搭建全县9个乡镇、84行政村物流配送服务全覆盖的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搭建开放、共享的物流信息数据应用平台。建立和完善物流配送服务全覆盖的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建设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服务。提高农村消费便利化水平、提升农村居民消费品质、降低农村消费成本,让工业品更好地走进农村,推动农村流通降本增效。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1.建成一套集“数据智能对接,电商培训、效果调研、电商知识在线培训和测试、后续跟踪服务、电商网络宣传与推广、公共服务中心加站点信息化、数字化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系统。
2.强化培训机制,注重质量而非数量,支持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完成各类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培训3000人次。完善标准化教材,提升培训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指导对接就业用工,注重跟踪服务,如实做好培训记录,对每一班培训人员建立单独微信群,及时解决学员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解决电商创业、就业人才输出及我县电商人才紧缺的现状。
(五)建设以农产品上行为核心的产业体系
1.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广泛发动商贸流通企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参与建设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产品品牌策划、品牌设计、产品开发、产品包装和营销推广,支持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打造”乌蒙源生”县级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在线化、互联网化和品牌化。加强农产品品牌管理,重要农产品公用品牌实现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配送、统一营销、统一售后服务“七个统一”,有序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溯源体系建设。加强溯源及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建设力度。完善农产品品牌管理与溯源追溯系统,以“乌蒙源生”为主的农产品开展溯源体系搭建不低于20个重要农产品实现可追溯,主要包括:茶、竹、果、蔬、畜、药、蜜的7大产业溯源体系,二维码使用不少于10万个/年。全力高大关县农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及电商主体培育。引导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等群体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大关扶贫馆、特色馆、旗舰店、专营店等网上商店和微店,促进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本地电商主体,拓展市场。组织参加多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交易会、招商推介会、民族文化节、餐饮文化节等展览展示活动,促进展览业健康发展。加大对农特产品的营销推广,促进农产品走向全国。注重区域内内贸流通,推动县内同城化订单配送,开展网上众筹预售,调动县内商贸流通企业区域电商积极性,促进农产品流通。
五、实施内容
(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打造。升级优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中心汇聚人才培训、创业孵化、信息发布、宣传推广、物流服务、数据统计、业务咨询、营销策划、直播网红孵化、品牌认证、企业孵化、品牌管理及金融服务等功能,能更好提供基础公益性服务和特色微利性服务,为当地电商企业、服务商和电商个体等提供更好的综合服务,并进一步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服务需求对接工作,更方便协助政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问题,提供更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机制,为更多商家入驻提供更高效的电商孵化保障措施。
(二)加强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整合利用现有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邮政、供销等服务网络,引进农村淘宝(村淘)、微店、京东、拼多多等国内主流第三方电商企业,实现全覆盖乡(镇)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站。每个乡镇支持建设1个电子商务服务站或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我县9个乡镇(8镇1乡)84个村(社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全覆盖。后续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具备电子商务普及推广、电商培训、小微电商(网商)孵化、整合展示当地农特产品、承接物流快递等功能,以及村级电商服务站的所有功能。后续村级电商服务站,具备为村民提供生产生活用品代购、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费用代缴、小额信贷、话费充值等生活服务功能,鼓励加载更多便民服务内容。
(三)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和技能培训。通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协会等方式组织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农民及返乡大学生等,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的培训,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电商认知带引、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和农民参与电子商务产业链就业的能力,主要以运营操作及设计技能为主要培训内容,增加各电商人才的独立运营及设计能力。重点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就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进行实操培训。多层次、多渠道、针对性的进行农村电子商务使用及应用知识能力培训。建立培训反馈机制,跟踪学员就业上岗情况,注重培训效果,及时总结培训经验,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开展电商沙龙、外出培训、产供销对接、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力争使所有参与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都能得到一次以上的职业培训机会,并建立培训档案和后续跟踪孵化服务。树立创业典型,更好的以实际效果带动和影响更多人利用互联网创收增收。支持全县电子商务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营造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的公益活动。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力度,支持高端电子商务人才来我县创业就业,聘请国家级电商专家担任我县电商发展高级顾问,为我县电商发展和示范项目建设建言献策。建设网络报名、在线培训、调研、跟踪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免费的远程网络电子商务培训服务,并提供在线辅导。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发现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升级完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整合县域物流资源,升级完善大关县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有效解决县城及各乡镇物流体系杂乱无序的现象。通过逐步配套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在此聚集,使其获得规模效益,对于整合市场、实现降低物流成本经营将起到重大作用,同时,有效缓解各乡镇交通拥挤,减轻产业对环境压力,保持产业凝聚力,顺应物流发展趋势,实现货畅其流。
(五)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和营销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乌蒙源生”,发挥产业优势,支持更多企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建立本地农产品数据库,具体包括农产品供应链发展、农产品龙头企业等产业基础情况,以及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生产认证、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品控溯源和质量认证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与有影响力的第三方主流平台合作建设线上扶贫馆和O2O电商扶贫馆等。依托村级服务站挖掘农特产品,集中上行销售,培训村级服务站点负责人承担本村农产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外销等上行工作和商品下行工作。积极打造农产品内销(乡村→县城社区)、外销(县城→全国各地)两个销售渠道,鼓励创业者围绕两个销售渠道创办各类服务业。为本地农产品开展品控溯源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推动当地农产品商品化、品牌化、电商化,促进当地农村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完善当地农村产品的分等分级、加工、包装、预冷和配送产业链的发展。在“乌蒙源生”中重点培育我县主流农产品或产业网络化销售品牌,重点打造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上网销售,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真正达到农户增收脱贫,实现让“农村创业更简单”。
(六)农村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为帮助有潜力的电商企业和电商创业个体突破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困难,与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合作,解决农村小微电商企业和个体网商融资难地问题,要求合作的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时间、降低贷款门槛,提供无抵押和担保的贴息或低息小额贷款服务,通过杠杆作用适当放大,解决小微电商企业和个体网商创业初期和成长期的资金问题。重点加大对入驻大关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企业、合作社及个体,贫困电商从业人员的授信和贷款支持。
(七)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推广。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委托权威机构对我县县域电商进行顶层规划设计,制定符合我县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政策宣传进村入户,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各电商平台功能,促进群众网购网销意识明显增强。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重点加大对我县典型成功案例的树立和宣传。
充分利用外派、培训班、讲座、实地考察、操作体验等各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针对政府部门、电子商务企业、涉农企业、贫困户骨干、返乡大学生、农民工等各类人员普及农村电子商务理念。
鼓励涉农传统企业利用“互联网+”的思维将传统的商务流程信息化,全面引导涉农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培训与宣传,提高基层政府、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贫困户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加强我县企业、合作社、个体及创业青年对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能力。
(八)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在推动工业品下乡方面,将从提高农村消费便利化水平、提升农村居民消费品质、降低农村消费成本等方面着手,让工业品更多更好地走进农村。完善农村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加强与邮政、银行、其它电商企业合作,推动传统零售网点、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便民服务等功能;推动快销、食品、日化、金融、保险等相关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鼓励农村商贸流通企业和零售网点实现连锁化经营 ,支持小程序同城配送、邮政、快递、物流等企业发展共同配送,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农村流通降本增效,维护农民的消费安全,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发展智慧物流。
(九)“互联网+乡村旅游”电商旅游产品建设。建设商旅体系,加大本县旅游宣传,乡村旅游挖掘,加快组织旅游电子商务方面的应用,通过入驻大关赶集小程序平台的方式,构建集景点门票购买、景点介绍、租车、旅游纪念品购买、住宿、餐饮等多元化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旅游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大关旅游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充分利用我县黄连河、罗汉坝等景点及众多的自然旅游资源和红色文化资源,改善乡村旅数字化、电商化服务、优化乡村旅游体系建设,推动乡村旅游结合农产品发展 ,因地制宜,突出我县地方旅游特色,以农为本、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建设具有电商扶贫理念的“互联网+乡村旅游”休闲文化旅游产品。
六、资金安排和管理
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一)资金计划使用明细
1.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物流配送)体系。一是建成1个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并投入运营,搭建9个乡镇、84行政村服务全覆盖率的公共服务(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搭建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物流信息)数据应用平台。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物流配送)全覆盖的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
资金支持方向 | 计划资金 (万元) | 用于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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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公共服务(物流)体系 | 580万 | 冷链、仓储体系标准化建设 | 公共服务(物流)软硬件设施补充 | 派送线路优化系统完善 |
80万元 | 300万元 | 200万元 |
2.农产品上行为核心的产业体系。通过资金、政策奖励机制激励本县电商行业市场开拓,对接更多行业市场,促进本地经济发展以及更多传统商家转型电商带动农户实现真正意义上的:(1+2+N)一平台+一企业(一合作社)+多农户的电商扶贫机制并达到真正的农户增收脱贫。
资金支持方向 | 计划资金 (万元) | 用于板块 | ||
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 780万 | 农产品品牌建设(主品牌、子品牌)三品一标持续打造 | 电商扶贫、农产品供应链、 | 线下线上农产品上行推广活动 |
160万元 | 270万元 | 350万元 |
3.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通过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服务。提高农村消费便利化水平、提升农村居民消费品质、降低农村消费成本,让工业品更多好地走进农村,推动农村流通降本增效。
资金支持方向 | 计划资金 (万元) | 用于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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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 220万 | 建设商品流通网络 | 软硬件设施补充 | 下行线路建设优化升级全覆盖 |
60万元 | 80万元 | 80万元 |
4.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完成各类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培训3000人次以上,内容以运营、直播、设计、自媒体、新媒体为主的电商技能培训,支持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强化培训机制,注重质量而非数量。完善标准化教材,提升培训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指导对接就业用工,注重跟踪服务,如实做好培训记录,对每一班培训人员建立单独微信群,及时解决学员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解决电商创业、就业人才输出及我县电商人才紧缺的现状。
资金支持方向 | 计划资金(万元) | 用于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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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体系 | 100万 | 信息化培训、追踪培训、实操运营技能培训 | 职中技校联合办学,孵化培训、电商就业培训 | 网红直播孵化 |
40万元 | 40万元 | 20万元 |
5.加强溯源及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完善农产品品牌管理与溯源追溯系统,以“乌蒙源生”为主的农产品开展溯源体系搭建不低于20个重要农产品实现可追溯,主要包括:茶、竹、果、蔬、畜、药、蜜的7大产业溯源体系,二维码使用不少于10万个/年。
资金支持方向 | 计划资金(万元) | 用于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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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体系 | 320万 | 溯源体系升级搭建设备及系统 | 不低于20家企业农产品实现深度溯源 | 后续溯源维护 |
100万元 | 170万元 | 50万元 |
(二)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遵循公开、择优、规范、实效原则,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商务部门管理。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分别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1.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商务部门提出的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下达预算及拨付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商务部门负责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会同财政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专项资金申请、审批和拨付。
(1)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单位必须一致。
(2)项目单位向本级商务部门申报项目,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项目单位的项目申报资料由本级商务部门负责审核。经商务部门审核的项目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申请资料不限于但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工程进度安排、完成时限、绩效目标、项目承办单位责任人等。
(4)工信商科部门负责提出具体工作方案、资金分配建议,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共同报同级政府审批。
(5)经本级政府批准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商务部门按规定程序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七、组织实施
(一)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规划,核准、备案电子商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电子商务领域商品和服务交易行为监管。
(二)县工信商科局。负责指导监管项目实施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整体推进运营等工作。
(三)县公安局。负责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和等级保护工作,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完善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财政支持资金;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研究探索政府采购平台与电子商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和应用衔接;审核、拨付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资金。
(五)县人社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与交流;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发证工作;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
(六)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负责规划审查,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
(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房产交易的电子商务应用。
(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有效对接。
(九)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的规范指导、推广培训和扶持培育工作;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认定、重要农产品溯源、农产品营销推广和其他农产品上行项目建设。
(十)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新闻出版、版权、网络文化等有关内容的市场监管;推进新闻出版、网络文化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牵头做好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旅游服务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十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等管理措施;开展农产品品牌策划、品牌设计、产品开发、产品包装和营销推广工作,开展县级共用品牌培育、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市场监管,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各类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网络广告市场培育发展和监管,保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负责配合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做好网络商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药品交易的市场监管。
(十二)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林业企业的电子商务产业推进工作。
(十三)县统计局。负责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指标体系,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数据收集上报工作。
(十四)县扶贫办。负责将电子商务纳入精准扶贫开发体系,落实电商扶贫各项扶助及奖励措施,提高电商扶贫绩效,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建设,主导抓好电商扶贫工作。
(十五)县供销联社。负责协调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资经营电子商务建设,引导和整合全县农业合作社,提升全县电商发展供给侧保障能力。
(十六)团县委。负责组织、指导青年网商创业,组织开展青年电子商务培训、抓好电商扶贫培训工作,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
(十七)县税务局。负责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十八)人行大关县支行。负责牵头研究电子商务支付体系建设;落实电子商务产业的信贷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电子商务信贷投放力度。
(十九)邮政大关分公司。负责推进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负责电子商务邮务、速递物流业务,提供信函、包裹、特快专递、邮政金融、报刊发行、集邮、信息及代理等服务。
(二十)电信大关分公司、移动大关分公司、联通大关分公司。负责推进电信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电商企业网络保障。
(二十一)县开投公司。负责“乌蒙源生”公共区域品牌的申报落实,统筹全县农特产品的运营、协调和销售,带动全县电商农特产企业,协助电商项目实施企业打造全县农特产品网货聚散中心、信息中心、辐射中心。
(二十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积极组织、协调、配合、支持县直有关单位和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单位在辖区内开展的站点建设、人才培训、品牌打造、质量溯源、产品上行、宣传推广等工作;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与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解决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我县电子商务的发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工信商科局、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办、县税务局、移动大关分公司、电信大关分公司等为成员单位的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商科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培训,提升其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游学、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全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乡(镇)两级政府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县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县域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物流、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县政府要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五)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工商、税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六)健全电子商务进农村考核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县政府考核体系,以建设进度、发展规模、销售业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七)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引领示范效益。参照中央、省、市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实施大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监察、审计举报窗口,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审计、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做到全程“阳光”下运作。
原文下载:大政办发〔2020〕39号大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大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滇公网安备 530624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