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申请,现依法注销其取水许可证(编号D530624S2025-0002),并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取水。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一款的规定处罚。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水务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监督举报电话:0870-304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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